癌症疼痛是癌症病人最常见且难以控制的症状,全世界全天大约有400万癌症病人遭受疼痛折磨,我国卫计委在1991年已制定了“癌症病人三级止痛阶梯治疗”原则,提出到2000年实现“癌症病人不痛”的目标,现在看来这一目标还未达到。我国很多癌症患者在确诊时已属晚期,所以癌疼问题尤为突出,单纯药物治疗就可使90%的癌痛得以缓解。现就镇痛药在肿瘤临床的应用作一浅析。
1 肿瘤镇痛常用药物
肿瘤临床常用的镇痛药为阿司匹林、可待因、吗啡、哌替啶和芬太尼。根据“三阶梯原则”推荐的用于轻、中度疼痛的代表药物为阿司匹林,但用量要足,每次至少0.6g,4h1次。该药可缓解周围性疼痛,尤其对骨转移所致的疼痛效果较好,另外,阿司匹林还有抗炎及退热作用。
可待因是鸦片类药物,适用于中度疼痛,口服30mg的止痛效果相当于650mg阿司匹林。两药合用可增加镇痛效果,延缓病人的成瘾性。
吗啡、哌替啶、芬太尼均为强鸦片类药物,主要用于中、重度疼痛,可选择性药物为丁丙诺啡、美散痛、安侬痛等,它们的作用原理相似,均与吗啡受体结合,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从而达到镇痛效果。
吗啡在肿瘤临床主要用其缓释片或控释片的形式,制成盐酸盐或硫酸盐,这两种盐的片剂作用效果相似,都为卫计委所推荐。吗啡对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除镇痛外,还表现为镇静、抑制呼吸、镇咳、催吐、缩瞳,对消化系统有止泻作用,对心血管系统可使微血管扩张,外周小动脉扩张,可致体位性低血压。吗啡由于作用于脊髓后角胶质区以及丘脑腹后外侧核的吗啡受体,故对锐痛有镇痛效果;另外,更对中枢导水管灰质、下丘脑以及丘脑等的吗啡受体有作用,故对钝痛及内脏痛等效果也明显;并能作用于边缘系统的吗啡受体及网状结构的吗啡受体,故能减轻因疼痛而引起的焦虑、紧张等情绪反应,达到镇静并导致欣快感而入睡。
哌替啶其镇痛强度约为吗啡的1/10,也有温和的镇静作用,可消除紧张和烦躁不安情绪,作用时间较吗啡短。
芬太尼除注射剂外还制成透皮贴剂,可持续72h释放,芬太尼释放速率保持恒定,贴于躯干或臂非刺激及非辐射的平整表面,起到止痛和镇静作用。
2 肿瘤镇痛药应用注意事项
目前肿瘤临床在应用镇痛药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需引起重视:
(1)癌症三阶梯止痛方案未能得到很好落实,这主要是宣传力度不够,医药人员对此缺乏了解。应首先使用非吗啡类药物,若效果欠佳,可加弱吗啡类药物,若二者合用仍不能止痛,则应使用强吗啡类药物。
(2)对药物作用认识不足。只认识到镇痛作用,而对其他方面的作用认识不足,如戒断症状等。
(3)可选择性药品品种不全。根据三阶梯原则推荐的药物,临床供应不足缩小了药物选择的范围。
(4)给药途径不合理。应选择口服给药途径,尽可能避免创伤性给药途径,这样便于病人长期用药。
(5)用药方法不正确。止痛药应当有规律地按时给药,这样才能更有效地发挥止痛效果。从临床来看这一方法未能合理应用,大多是“按需”给药,即在疼痛时给药。
(6)用量不准确。止痛药剂量应根据病人的需要由小到大,直到病人疼痛消失为止,而不应对药量限制过严,导致用药不足。用药剂量须个体化,制定出每个病人的最适剂量,特别是吗啡类药物,个体差异大,剂量应根据病人的个体情况而决定,并应在给药后定期进行剂量评估。
(7)药物控制过严。镇痛药适当控制、防止滥用是必要的,但控制过严使真正的癌症病人由于用量不足,不能控制疼痛。目前我国镇痛药在肿瘤病人中的用量远远低于发达国家,这一问题已引起医药工作者的重视。
癌症疼痛是一个世界性问题,实行卫计委“癌症病人三级止痛阶梯治疗”方案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一个方面,另外还应采用缩合治疗方法,如病因治疗、精神治疗、中药镇痛等,控制癌痛、减轻癌症病人的痛苦,提高病人的生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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