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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明年将实现“大病不出县”

2014-02-09 15:56 阅读:6965 来源:医学界 作者:孙福庆 责任编辑:云霄飘逸
[导读] 从安徽省医改办获悉,日前,《安徽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说,我省争取到2015年实现“大病不出县”,此外,县级医院的院长要实行年薪制,但年薪原则不得超过普通职工的4倍。

    记者从省医改办获悉,日前,《安徽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说,我省争取到2015年实现“大病不出县”,此外,县级医院的院长要实行年薪制,但年薪原则不得超过普通职工的4倍。

    根据《意见》,2014年4月1日起,县级医院药品、耗材、医疗器械采购纳入全省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范围,执行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省集中招标采购结果。其中县级医院基本用药执行《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统一调整为1118种,基本用药采购金额占每月总采购金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0%,基本用药目录外药品,由县级医院和药品**商按规定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采购。

    而在医保支付方面,《意见》称,我省还将完善基本医保支付制度并由相关部门***改革方案,明确在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实行医保差别支付政策,通过对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实行不同住院起付标准、支付比例等政策,引导参保人员常见疾病在县内就诊,促进分级医疗、双向转诊,争取到2015年实现“大病不出县”的目标。同时,要落实县级医院的院长年薪制,但院长的年薪原则上不得超过医院职工年平均收入的4倍。

    《意见》还说要对各类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结构给予优先支持,鼓励人口多、人均医疗资源不足的县吸引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综合医院,到2015年实现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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