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开“跨国人情病假条”一事引起了社会各界反响强烈。
与此同时,尽管当事医生赵玉萍承认给谭女士(化名)所开假条有人情成分,但院方仍称“病假条与患者的诊断病情”相符。
【事件进展】
院方未拿出诊断诊疗记录
在谭女士的“病假证明单”上,记者看到需病休的原因是患“神经性头疼”、“神经衰弱”等。2008年11月至2011年8月,谭女士分14次向单位递交了累计长达4年的病假证明单,之后就以病假证明建议病休为由,长期不来上班。
然而记者索要医院留存的诊断诊疗记录予以查证时,院方却未予配合,未拿出相关病例或诊疗记录。谭女士长期在国外随子女陪读,身体情况到底如何?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医生通过何种途径去诊断她的病情?人在国外,她如何从国内的医院开出病假条?对于种种疑问,院方至今未给出明确解释。
【再遭质疑】
私企人员质疑该院病假条
9月8日下午,一私企管理人员告诉记者,看到本报关于“人情假条”的相关报道后,他查阅了近一年来公司员工所递交的假条,发现有多张开自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他说,这两天,自己查看了多名员工的病假条,不少开自这家医院,病症多为“神经性头疼”、“神经衰弱”等。
“现在,我对该院病假条的真实性很是怀疑。”他说。
【医生揭秘】
医院管理是否严格很关键
采访中,曾在多家医院任职过的一名医师向记者透露,几乎没有哪位医生不会遇到亲朋好友或托关系来开“人情假条”的。“开‘人情假条’的原因多种多样,但大都是为了利益。因为有了病假条,再去请假才不会影响自己的薪酬发放。”他说,“亲朋好友或各种关系找过来后,有时很难拒绝,但这要看医院对‘人情假条’的要求了。”
这名医师称,医生所开的病假条,需要医院给盖章才能生效,一些医院给假条盖章的工作人员十分负责,一旦出现弄虚作假事件,医院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很严格。因此,这些医院的医生若遇到要求开“人情假条”的,多半会以“医院管理太严”为由拒绝。但是,也有一些医院对此很不重视,管理松懈,导致“人情假条”很容易开出来。“时间久了,在医疗行业也会流传哪家医院好开‘人情假条’,哪家医院不好弄‘人情假条’的说法。”他说。
【市民说法】
“人情假条”给社会带来多宗罪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开出的“跨国人情假条”,引发社会各界人士的热烈讨论。在一些网站论坛上,就此事进行讨论的帖子几天来已有数万条。
市民李明发帖称,当今社会诚信体系原本就十分脆弱,“人情假条”可谓是火上浇油。他说:“医院所开的假条,本身就是个证明病情的凭据,没想到连凭据都有假,这样一来,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还剩下几分?这对于社会风气的影响是非常恶劣的。”
还有市民表示,碍于人情开出的虚假病假证明单,可以说已成社会公害,“人情假条”具有“多宗罪”:对那些辛辛苦苦兢兢业业工作的人来说,“人情假条”带来的是不公平;对用工单位来说,“人情假条”带来的是损害和损失;对医生来说,“人情假条”带来的是职业道德的沦丧;对医疗行业来说,“人情假条”带来的是信任危机;对整个社会来说,“人情假条”带来的是弄虚作假之风……
山东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执业医师法》中有明确规定,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卫生主管部门人员表示,“人情假条”现象由来已久,在不少医院都多少存在类似情况,的确需要予以严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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