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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输液室现“戴脚镣男”警方是否考虑公众感受

2013-10-08 09:53 阅读:5292 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作者:陈*章 责任编辑:陈文章
[导读] 医院输液室连续多天躺着一名戴脚镣的男子。近日,一名网友发微博吐槽其在温医附二院输液的经历,称“医院难道是看守所吗?让犯人和病人共处一室!……看着瘆得慌”,并反应从未见该男子**吃药。

    医院输液室连续多天躺着一名戴脚镣的男子。近日,一名网友发微博吐槽其在温医附二院输液的经历,称“医院难道是看守所吗?让犯人和病人共处一室!……看着瘆得慌”,并反应从未见该男子打针吃药。

    这名戴脚镣的男子究竟是何来历?为何在输液室“闲躺”多日?带着读者的这些疑问,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神秘男子:脚镣连病床


    当天,记者来到温医附二院了解情况。在该院急诊一楼输液室,人员来往频繁,输液室里有一个用铝合金门隔出的小房间,并排摆放了3张病床。脚上戴着镣铐的男子就趴在靠外侧门边的一张病床上,镣铐的另一头连着床尾栏杆。

    小房间最里面的病床,一名中年患者正躺着输液,在一旁陪护的家属说:“就隔了一张病床,心理总是不踏实。”不过虽然他心理有疑虑,但又不敢直接去问戴脚镣男子,问了几名护士都说不知情。他只能叮嘱自己的亲属“留点神”.

    看守人员:脚镣男系嫌犯


    除这个小房间外,输液室其他地方摆放的都是座椅。靠近小房间的椅子一直空着,没有患者愿意坐。“搞得神秘兮兮的,反而让人有种莫名的担心”,一名正在输液的患者说,输液数小时里都不敢合一下眼。

    一名护士说,一般情况下,有“特殊需要”的患者才会躺在小房间里输液。她不清楚戴脚镣男子到底什么来历,也没有给他挂过点滴,派送过药品。

    “他一直躺在小房间里。除了躺在床上睡觉,偶尔坐起来吃饭,侃大山!没看到他挂点滴或打针什么的”,网友“Suky_Jiao”透露,有两个保安模样的人坐在该男子旁边。

    记者在现场看到,小房间的门半开着,一名患者探头进来时,被一名黄衣男子拦下。该黄衣男子自称是鹿城公安分局蒲鞋市派出所的民警,和两名协警负责日夜轮流看守戴脚镣的男子。据他介绍说,戴脚镣男子是一名嫌犯,涉及一起打架事件,并在打架中受伤,因此在医院接受治疗并被“监视居住”.但案件还在侦查阶段,情况不便过多透露。

    脚镣男妻子:丈夫早已办好出院手续

    记者在现场采访期间,一名中年妇女一直坐在戴脚镣男子身边,两人不时对话。女子姓郝,自称是戴脚镣男子的妻子。据她介绍,丈夫姓王,今年45岁,安徽人,是做房屋补漏的。今年8月20日中午,王某在市区上陡门前庄路一彩票店门口与另一名男子发生口角,然后两人打了起来。没想到的是,对方在次日死亡。

    在打架中受伤的丈夫被抓后在医院接受了治疗,并已经在9月6日办理了出院手续。郝某出示的一份“出院记录”显示,王某入院时存在“前额部及左顶部头皮血肿,右额骨骨折”等症状,经过治疗,病情好转,可以“出院休养”.

    郝某说,脚镣是警察给她丈夫戴上的,她也不清楚丈夫为什么出院了,还要待在输液室。

    9月29日,记者再次前往温医附二院急诊一楼输液室,发现戴脚镣男子已经离开。

    医院:按警方要求,安排继续休养

    “我们是按警方要求,将王某安排在输液室内继续休养的,他还在进行一些简单的治疗,可能是护士轮班频繁,个别护士不了解情况”,院方称,作为医疗单位,他们全力做好患者救治,期间的安全由警方负责。考虑到其他患者感受和看守方便,戴脚镣患者被安排住进小房间。他们还要求警方人员尽量关掉小房间的铝合金门。

    据一名医护人员介绍,该院偶有收治被警方带来的犯罪嫌疑人。多数该类患者需要住院,住的都是普通病房,一般由警方派员在病房内看守。“但相比病房,输液室是个相对开放的空间,每天来往的人流量比较大”,该名医护人员强调,类似戴脚镣患者被安排在输液室的情况比较少见,且治疗时间这么长。

    警方采取措施时应考虑公众感受

    浙江拓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丕竹律师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重大嫌疑分子患有严重疾病的,可在指定的居所“监视居住”.但目前并没有相关法律对犯罪嫌疑人能否与普通患者一起治疗进行界定。该事件中,警方已采取“戴脚镣”等约束措施,但医院毕竟是公众场所,需要考虑和顾忌公众的感受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到医院看病,如果身边还有一位戴着脚镣的嫌犯病友,这恐惧心理只怕有些招架不住。民警同志在善待嫌犯的同时,更应该照顾下普通市民的感受。

    犯人就医时脱逃案例

    2012年9月,广东省南雄市拘留所一名重刑在押犯在医院输液治病期间脱逃,至今未归案。拘留所所长事后获刑一年。

    2011年10月,辽宁省沈阳第二监狱一名无期徒刑在押犯因心肌梗塞监外就医时,在接诊医院被不明身份人员抢走。经查,系其妻重金雇人打晕狱警。

    2010年4月,新疆一名杀人死刑犯在民警的看押下,到当地医院就医,趁机逃跑,潜逃23天后被抓获。

    我市首个监管病区设在友好医院

    国内不少省份专门建立了面向罪犯、劳教人员等相关群体的司法医院,我省杭州的青春医院、海南省司法医院等就是这类医院。

    据了解,此前,我市大多数医院没有设置专门针对犯罪嫌疑人的隔离治疗区域,且缺乏相关的安全监管措施。9月25日,我市警方在市友好医院设立了首个“监管病区”,但目前仅面向在看守所内服刑的重病患者。监管病区共2层,约100个床位,目前有40多名病患在病区内接受治疗。该病区的安全措施按看守所标准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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