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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规定14周以上不得随意堕胎

2010-11-08 15:23 阅读:2129 来源:新华网 作者:水**南 责任编辑:水北天南
[导读] 海南省为了控制新生儿中男婴比例过高,做出了新规定怀孕14周以上不得随意堕胎,因为14周时是特殊时期,可以通过B超查看胎儿性别

  海南省为了控制新生儿中男婴比例过高,做出了新规定怀孕14周以上不得随意堕胎,因为14周时是特殊时期,可以通过B超查看胎儿性别。
  海南省***实施的《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中,非法鉴别胎儿性别、性别选择性流产、引产在海南省被禁止。对怀孕14周以上擅自终止妊娠者,将实行责任追究,取消生育指标,如再生育的,按超生处理。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年满20周岁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终止妊娠的,应当提供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和计生机构免费出具的证明。据了解,这项法规目的在于控制新生儿中男婴比例过高。并不是说不许引产,因胎儿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或者胎儿有严重缺陷;或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因离异、丧偶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人工终止妊娠,均可向计生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可到指定的引产机构进行终止妊娠手术。
  省计生委工作人员解释了之所以选择14周的原因:一方面14周时用B超可以清楚地鉴别性别,这个时期属于引产的范畴。另一方面通过羊水穿刺也可以鉴别出胎儿的性别,但比较危险,掌握这种技术的人也不多。
  新规实施后,海南对***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将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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