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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医学科医务人员配备及资质管理要求

2016-11-08 19:02 阅读:16407 来源:中华核医学分会 责任编辑:谢嘉
[导读] 《核医学科的布局和辐射安全防护要求研究》是2015年广东省辐射防护协会承担国家环境保护部委托的科研项目,为医疗行业辐射防护及环保管理部门的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核医学科的布局和辐射安全防护要求研究》是2015年广东省辐射防护协会承担国家环境保护部委托的科研项目,为医疗行业辐射防护及环保管理部门的监管提供科学依据。本刊选摘课题成果

  随着近些年核医学不断应用到诊疗中,不少医院已建或拟建核医学科室。医护人员的专业素质,是否具有多学科的专业知识背景,都是临床核医学科的布局和辐射安全防护要求需要考虑的辐射安全因素之一。

  医护人员素质及构成的特殊性

  核医学是一门综合性边缘学科,涉及临床医学、生物学、核物理学、放射化学、药学、电子工程学、计算机等学科,是一个多专业、多层次的综合技术结构体,要求该科室的医护人员需具备多学科知识,并配备物理技师等专业人员。医师主要负责对病人进行诊断、治疗,并提出治疗意见,需要有核医学科背景,了解辐射防护知识,具有相应的证书;技师主要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负责辅助同位素技术相关工作,包括仪器的安装使用、同位素的贮存保管、放射性核素用量的计算等,需具有《技师证》;护士主要根据开展的放射性核素项目进行操作及完成科室内的其它相关事务,应具有专业辐射防护技术知识和相应的《放射性工作人员证》和《辐射工作人员初级上岗证》。

  医务人员配备

  广东省自1958年开展核医学诊疗工作,50多年来,越来越多的医疗单位开展临床核医学,基本遍布全省21个地级市,已经形成设备与核素应用种类和数量多、诊疗项目多和诊疗人数多的核医学大省。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广东省开展临床核医学诊治工作的医院84家,放射工作人员743名,拥有各类核医学设备151台,核医学诊断检查的年频率为每千人口9.72人次,核医学治疗的年频率为0.38人次/千人。

  本课题现场调研的10家医院中,核医学科医务人员最少的有5人,最多的有22人。大部分都经过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培训和核医学相关岗位培训,也有少部分人存在无证上岗,尤其他科室人员兼顾核医学工作;每家医院都至少有1名核医学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医务人员配备及资质管理问题

  医务人员配备及资质管理问题主要表现在核医学科专业人才的缺少,人员不足,主要原因是新人难招,大多数对核医学行业的了解不透彻,不愿从事该行业。还有部分人员未经过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和核医学培训就上岗。同时因为专业人才的缺少,部分小一些的医院很难做到至少有1名核医学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人员,一般都是***人员。而核医学涉及学科多,目前从事核医学的人员主要专业为医学,怎样才能促使不同学科的人员融合到核医学,做到相互补充、相得益彰,是核医学面临的主要难题。如何从制度上对核医学从业人员的资质进行规范,是核医学行业和审管部门的难题。

  医务人员配备及资质管理要求

  核医学科人员配备根据其具体开展项目参照《医疗机构制备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质量管理规范》、《核医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细则》和《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许可条件对照表进行要求。

  (1)具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核医学专业培训1年以上,并获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从事放射性药品治疗的医疗机构,还必须配备核医学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2)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或经核医学专业培训,从事本专业三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3)操作放射性物质的人员应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放射工作人员证》和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工作人员上岗证》;

  除具备以上三点,制备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的医疗机构还应该:

  (4)配备专门从事加速器、自动合成模块操作的专业人员,并取得岗位操作证书;

  (5)配备放射性药品质量控制与检测人员,应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的药品检验机构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6)指定辐射防护负责人员,负责本单位开展相关辐射防护工作。负责人应具有核医学专业知识、具有化学或药学相关专业大学学历,有能力对放射性药品制备过程和质量控制中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对本规范的实施和产品质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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