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国家药品安全规划(2011—2015年)》。会议强调,要强化安全监测预警,完善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制度。
会议要求,强化安全监测预警,完善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制度,健全药品上市后再评价制度,重点加强新药、中药注射剂、高风险药品的安全性监测和评价。完善应急预案,保障应急药品及时有效供应。
会议指出,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国家级药品检验机构建设,改善省、地(市)级机构实验室条件,加强县级机构快速检验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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