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20日曾报道,北京市已经实施了十年的医院护理费标准可能提升9倍,一级护理每日标准从9元或升到90元,二三级护理标准则从7元和5元升至70元和50元。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的护理费是纳入医保报销之列的。如果延续此政策,患者的成本不会增加。
然而,迄今为止,医院的护理价格普遍未涨。医院其实希望涨价,但担心会因此产生许多问题。最大的问题是,如果护理费不能完全由医保报销,势必会增加患者的医疗成本。
护理费上涨,看似对医院有利,但最近有护士撰文,反对由护士取代家属或护工,承担患者的全部生活护理工作,认为这样会加大护士工作量,而且护士大都是“八零后”及独生子女,对于承担为患者端屎端尿的辛苦工作,并未做好心理准备。同时,也担心护士工作量加大,但可能拿不到更多的收入。
众所周知,中国的医院平均住院日超过10天,比发达国家长得多。其主要原因在于,医患双方均从自身利益出发。有些患者把医院当成了家,直至完全康复,才肯出院,而医院也愿意患者“压床”,避免因床位空置而影响医院的收入。医院平均住院日长,导致医患成本双双增加、卫生资源严重浪费,也破坏了医疗服务的公平性。
笔者认为,如果医院平均住院日依然如故,不减少,那么护理费大幅上涨,势必使患方和保方(医保机构)成为输家。其原因有三:一是会加大自费病人的住院成本;二是如果护理费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则会加大保方的医疗开支;三是如果护理费为患方和保方共同承担,则会加大双方的医疗开支。
不过,笔者认为,护理费上涨是有必要的,关键是要提高价格上涨的合理性。多年来,护理价格远远低于其价值,不仅违背市场规律,严重挫伤护士的工作积极性,而且减少了护理内容,降低了护理质量,对患者极不利。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则需要靠家属或高价护工提供全程生活护理。其服务的专业性差,更不利于提高医疗质量。这些都是护理价格过低造成的恶果。最近北京的一些医院尝试开办“无陪护病房”,由护士为患者提供全程护理服务,包括专业护理和生活护理,受到患者欢迎,不仅提高了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也改善了医患关系,可谓一举多得。而最大的问题是,护理价格也应因此提高,否则“无陪护病房”就是空谈。
最新!医生的平均年薪由改革前2011年的5.65万增加到2023年的19....[详细]
连续工作满15年或累计工作满25年且仍在岗的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在满足...[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