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论坛|病例

搜索

首页 医学论坛 专业文章 医学进展 签约作者 病例中心 快问诊所 爱医培训 医学考试 在线题库 医学会议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医药资讯 > 对于医闹,政协委员呼吁立法保护医生(2)

对于医闹,政协委员呼吁立法保护医生(2)

2011-01-07 11:00 阅读:1775 来源:新文化报 作者:大*勒 责任编辑:大弥勒
[导读] 对于不断发生的“医闹”事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立法来保护医生的生命安全和医院的正常秩序。吉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局长黎海滨则表示要从严、从重打击“医闹”,坚决取缔以“闹”取利的违法行为。
 
李杰认为,在中国犯罪的界定有一个定量。“比如**,数额必须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够用刑法来定罪。这次的事件参与人数有60多人,触犯了刑法中聚众扰乱秩序罪。”还有在医院门口摆花圈,或者将家属尸体停放在医院门口的行为,如果导致医院不能正常工作,屡次劝解不离开等,对这类行为,责任的界定也要慎重。
 
(因涉及未成年人且案件正在审查过程中,文中人物未标注职务者均为化名)
 
黎海滨说“医闹”:以“闹”取利坚决打击
 
“无论对方有无过错、自己占多大理,都不应该使用这种方式解决**。‘医闹’是无视法制的表现,是对法制社会的挑衅。”对于“医闹”,吉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局长黎海滨说。
 
“首先,家属可以与医院协商,如果不能达成共识,可以到医院主管部门,比如卫生局相关部门反应。如果对协调结果不满意,可以走司法途径。找‘医闹’来解决,容易滋生黑恶势力膨胀,容易扰乱社会秩序、医疗秩序,容易违法乱纪。”黎海滨说。
 
他说: “‘医闹’最明显的特征就是一些与患者、与医院本来都没有任何关系的人参与到其中,寻衅滋事,扰乱治安。吉林市**局发现一起将打击一起,且会从严、从重,绝不姑息。”
 

相关阅读: 医生被打感言 
             请还我作为医生的尊严! 
             请还我作为医生的尊严!(续)
                    青岛医闹事件,惹祸三人被拘审查

 

  • 1
  • 2

分享到:
  版权声明:

  本站所注明来源为"爱爱医"的文章,版权归作者与本站共同所有,非经授权不得转载。

  本站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

  联系zlzs@120.net,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意见反馈 关于我们 隐私保护 版权声明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2-2025 Iiyi.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