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已正式实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参保重点保障对象出院时,医疗救助费用可以得到即时结算并支付,无需尤其先行垫支,“事后救助”变为了“即时救助”。
改变传统的“事后救助”方式,对参保困难群众接受重大医疗实行“即时救助”,体现了**的人性化关怀,值得称道。
虽然以前就有医疗救助,但这种救助要患者住院时预先垫付费用,等出院后再按照规定结算报销。这就使一些参保困难群众小病在家忍,大病才上医院,医生要求住院,他们也只能当门诊看,以致有的延误了病情,令人心痛。这就需要**部门多为参保困难群众着想,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时效,为参保困难群众提供便捷的服务。实行“即时救助”,参保困难群众生病能及早就医,出院时医疗费用得到即时结算并支付,无需患者先行垫付。这种变“事后救助”为“事前救助”,为患者构筑了便捷、安全的补偿平台,减轻了患者医药费的支付压力,避免了患者因家庭贫困生病等死的现象,有效地缓解了患者“看不起病”的问题,达到了便民、利民、惠民的目的,为参保困难群众的健康撑起了“保护伞”,对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其实,实行“即时救助”彰显了一个道理:各级**要高度重视参保困难群众看不起病的问题,要在报销程序、手续和效率上多给力,提升医疗救助管理水平,减少救助中间环节,最大限度地方便参保困难群众就医结报,力争做到“小病不出乡村、大病就近住院、出院时能及时救助”。实行医疗“即时救助”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