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
经省人民**同意,现将《广东省基本药物增补品种目录(2013年版)》予以公布,与《广东省基本药物增补品种目录(2010年版)》一并执行。
广东省卫生厅
2013年7月3日
附件: 广东省基本药物增补品种目录(2013年版)
说 明
根据《2013年广东省基本药物增补品种目录增选工作方案》要求和程序,按照"防止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剂型适宜、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重点满足基层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及患者双向转诊用药需求,兼顾重大公共卫生项目、重大疾病保障、中医药强省和岭南用药特色等原则,经过专家遴选和论证,制定了《广东省基本药物增补品种目录(2013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目录》作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和《广东省基本药物增补品种目录(2010年版)》的补充,是我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依据。
一、目录的构成
目录中的药品包括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2部分。
二、目录的编排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按药品品种编号,不同剂型同一主要化学成分或处方组成的编一个号,重复出现时标注"*"号,药品编号的先后次序无特别涵义。
三、目录的分类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主要依据临床药理学分类,共147个品种;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分类,共131个品种。药品的使用不受目录分类类别的限制,但应遵照有关规定。
四、品种的名称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采用中文通用名称,剂型单列;未标明酸根或盐基的药品,其主要化学成分相同而酸根或盐基不同的均为目录的药品;酯类衍生物的药品单独标明。
中成药采用药品通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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