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超适应症用药”一直屡禁不止,一方面某些药物“超适应症”使用确实可以解决某类疾病问题,另一方面也有经济利益的驱动。“超适应症用药”的利弊往往很难讲清。但对于“超适应症用药”,医生有必要懂得如何规避其风险。
医学是一门复杂的应用科学,而疾病的诊疗又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每个患者的个体差异不同,药物作用在每个个体上的效果反应必然不尽相同,因此医生并不是所有疾病症状都有对症药物可供选择,所以医生有时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诊疗方案而没有严格而机械地按照说明书来用药,即“超适应症用药”.
“超适应症用药”并非一定就是不规范用药。根据“超适应症用药”的性质,把“超适应症用药”分为三类:
一类是形成专家共识的“超适应症用药”;
第二类是确属医生用药不规范的“超适应症用药”,对于此类情况医生应通过学习、提高予以避免;
第三类是在科学理论指导下试验性的超适应症用药。现在,全世界几乎所有的新药上市都必须经过临床这一关。据统计,国外每个新药的平均开发费用大约为12亿美元,其中70%以上的费用都用在了临床试验上。值得一提的是,临床实验包括四个阶段,除了第四期外,前三期都必须在新药上市前完成。每一期都有对受试人群数量和种类的规定。比如,一期以20——30名健康志愿者为主,二期以患病人群为样本,到了第三期时,试验病例必须扩大到上千例。
在中国的医疗市场,此类“超适应症用药”是业内公开的秘密。“试药员”俨然已成为一种新的职业。有媒体爆料,在医学院里招募健康大学生参与***稀松平常。那些具备药理知识的年轻人往往对科学实验持开放态度,而一笔不菲的报酬也具有诱惑力。根据采血时间、试验目的以及不良反应程度的不同,受试者每次均能获得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的经济补偿,遇上需要留院观察的情况,则食宿全包。
律师提醒医生:在“超适应症用药”时向患者进行充分说明,通过签署《知情同意书》等方式适当规避风险的同时将诊疗中“超适应症用药”的合理依据、治疗方案、患者因此受益及需要面临的风险以书面形式告知患者,由患者自己决定并选择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