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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国将全面推行肿瘤登记工作

2015-02-05 11:49 阅读:536 来源:米内 作者:老* 责任编辑:老者
[导读] 核心提示:为应对我国恶性肿瘤的流行状况与疾病负担,昨日 (2月4日),记者从卫计委获悉,我国将从2015年起推行自国家至基层的肿瘤登记工作。

    为应对我国恶性肿瘤的流行状况与疾病负担,昨日 (2月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卫计委获悉,我国将从2015年起推行自国家至基层的肿瘤登记工作。

    肿瘤登记是肿瘤防止工作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它可以清晰描述出肿瘤的地理和人群分布特点以及时间变化趋势,为评估肿瘤对居民生命健康的危害、制定肿瘤防止规划、评价防止效果以及卫生资源合理应用提供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信息。

    据悉,下一步,将展开系统性的肿瘤登记工作。即形成经常性收集有关肿瘤及肿瘤病人信息的统计制度,详细掌握我国癌症发病、死亡情况。

    慢性病给经济增长带来的负担,正在日渐加重。

    相关数据统计显示,2012年,全球因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导致的死亡多达3800万人。其中,中国占860万。让人触目惊心的是,中国因慢病死亡的男性中约四成(39%)和女性中约三成(31.9%)均属过早死亡,即死于70岁之前。

    世界卫生组织认为,包括肿瘤在内的疾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生产力低下和劳动力不足,将会抵消经济发展和高速增长带来的经济利好。

    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肿瘤登记点已达308个,覆盖全国约3亿人。

    记者获悉,2015年,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全国肿瘤登记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国肿瘤登记工作。

    分级来看,国家层面是由国家癌症中心负责全国肿瘤登记工作的具体工作;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指定相关部门成立省级肿瘤登记中心,实施全省肿瘤登记工作。省会城市、地级市为城市肿瘤登记地区,指定相关部门设立肿瘤登记处,开展市辖区的肿瘤登记报告工作;县级市和县为农村肿瘤登记地区,指定相关部门设立肿瘤登记处,开展辖区内肿瘤登记报告工作。肿瘤登记处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需定期向肿瘤登记处报告所有恶性肿瘤 (包括中枢神经系统良性肿瘤)病例的发病和死亡信息。

    省级肿瘤登记中心开展全省肿瘤登记报告资料的收集汇总、质量控制和统计分析,按时将数据和工作总结上报国家癌症中心。国家癌症中心定期汇总和分析登记资料、编制各种报表,形成年度肿瘤登记报告,按时上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后发布。

    除了上述数据库的完善,按照《世界抗癌宣言》的精神,下一步,还须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癌症防控体系,有效规避因慢性病负担抵消经济增长红利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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