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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药物招标模式目前在大陆根本行不通

2013-11-04 14:30 阅读:7093 来源:MIC366微信公众号 作者:陈*章 责任编辑:陈文章
[导读] 10月29日-3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闭门召开了“2013年度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座谈会”,据微信网友提供的消息,29日上午卫计委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副巡视员朱洪彪主持,由香港医管局总药剂师黄益昌先生介绍了香港药品集中采购经验,由黄静介绍了香港医用耗材

    10月29日-3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闭门召开了“2013年度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座谈会”,据微信网友提供的消息,29日上午卫计委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副巡视员朱洪彪主持,由香港医管局总药剂师黄益昌先生介绍了香港药品集中采购经验,由黄静介绍了香港医用耗材的采购经验,同时还进行了互动交流。当日下午则进行分组讨论。

    本次座谈会透露,未来全国药品招标统筹工作主要由孙志刚主任负责,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执行。

    此次会议还只是讨论,但大趋势是:学习香港招标模式,带量采购、最低价中标,质量分层可能减少,原研专利过期药品应该会和国内通过欧美认证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在一组,新版GMP是一组。

    MIC366认为,此事对国内药企不是坏事。而专利药和独家品种都具有自主谈判能力,不会受到影响。

    座谈会概览


    参会成员包括各省卫计委主管药品招标的副厅长,药品招标采购中心主任,药政药械处长。29日上午卫计委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副巡视员朱洪彪主持,由香港医管局总药剂师黄益昌先生介绍了香港药品集中采购经验,由黄静介绍了香港医用耗材的采购经验,同时还进行了互动交流。当日下午则进行分组讨论。30日上午,又进行了座谈交流,最后由国家卫计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作总结发言。

    议题:

    1、香港医管局介绍香港药品招标采购的制度和经验。

    2、各省招标工作介绍。

    3、讨论未来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的招标政策。

    内容摘要:

    【1】明确全国药品招标工作规范由卫计委的药政司主导直接由卫计委孙志刚主任负责。

    【2】介绍与学习了香港的药品采购经验,如何通过药品的采购工作来进一步降低药价。

    【3】相关省份的卫生厅药械处与采购中心主任分组讨论,分享各省的药品招标采购经验。

    【4】讨论对医疗机构对基药使用的比例,今年12月份可能会出台具体的各级医院使用基本药物比例的政策性文件。

    【5】非基本药物的降价为14年的工作重点。

    【6】卫计委统一制定相关的药品招标指导意见,通过招标政策的行政手段来降低药品价格:比如原研药与仿制药的同台竞争,分组竞价的层次并合,减少招标的数量等。因此明年的非基本药物的竞争进一步加剧,尤其是原研药的超国民待遇可能会降低。

    香港药品招标采购模式分析

    由于此次会议第一日的工作主要是学习香港的经验,笔者查找了香港资料对香港模式整理如下:

    1.采购机构。香港医管局总部下设总药剂师办事处(简称总药办),负责统筹管理公立医院的药剂部门。

    2.基本策略。医管局采购药品的基本策略是热衷于采购非专利药物。香港把药品分为专利药、核心专利权届满的药品(有仿制药的出现)和非专利药(全开放市场仿制药品)等三类。对专利药实施在单一货源承诺制的基础上,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议价的采购方式,对于第二、三类非专利药品采用公开竞争招标方式采购。另外,医管局对具有相同疗效的几种专利药品,密切关注其价格变化趋势,价格低且下降速度快的药品,会优先采购使用。

    3.港公立医院药品不实行加价政策,药品在医院只考虑必要的分发成本(即分装、保管和损耗等费用)。

    4.采购方式:根据采购量的不同的情况共采用“中央供应合同”、“中央统筹报价”和“医院直接采购”三种采购方式。

    a)中央供应合同方式。公立医院普遍使用及用量较大的药品品种。由总药办全权代理实施,各公立医院的药剂科不在直接参与采购,总药办在汇总了各个医院的药品采购数量以后与中标的药品供应厂商直接签订采购合同。

    b)央统筹报价方式。医管局把公立医院每年支出介于5万——100万港币的药品集中汇总采购数量,以此数量作为采购预算参考,邀请药品供应商进行报价,并经竞争性谈判最总确定价格和供应商。

    c)院直接采购方式。医院直接采购“是指每年支出少于5万港币,由医院药剂科根据临床需求自行安排采购的药品,适用于新引进的、用量不大或用量不稳定的药品。

    点评:香港模式目前在大陆根本行不通

    香港公立医院药品价格比大陆低(发改委官员曾透露,香港消瘦的专利药品超过70%价格远远低于大陆),是其科学的医保控费机制,使药品使用成为医院成本而不再是盈利中心,医疗机构主动规范医生处方和院内药房成为医疗机构控药费的关键,绝不单单是医管局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本身的形式。

    由于香港医管局将每一家公立医院/诊所的全年费用通过预算已事先下发给医疗机构(实施费用总额预算控制,即**购买医疗服务),因此药品费用对公立医疗机构来说是必须严格控制的成本,而不再是医疗机构的盈利中心,医疗机构管理者不得不主动地严格控制医生的处方行为以降低药品费用带来的成本压力。

    大陆在现有政策环境下,医疗主管部门和医院根本没有真正落实政事分开、管办分开,若大陆的药品招标采购也归属医管局等机构实施,一定会严重扭曲。香港药品集中采购的做法的确很好,但大陆若医保付费机制没有实质性的改革,香港模式在大陆根本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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