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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梅毒的诊断和处理专家共识

2014-06-04 10:06 阅读:9966 来源:爱爱医 责任编辑:张子玲
[导读]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病,临床表现复杂,几乎可侵犯全身各器官,造成多器官损害。

    《妊娠合并梅毒的诊断和处理专家共识》内容简介: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病,临床表现复杂,几乎可侵犯全身各器官,造成多器官损害。妊娠合并梅毒发病率在多数地区为2‰--5‰‘1-2].梅毒对孕妇和胎儿均危害严重,梅毒螺旋体可以通过胎盘感染胎儿。自妊娠2周起梅毒螺旋体即可感染胎儿,引起流产。

    《妊娠合并梅毒的诊断和处理专家共识》内容预览:

    一、病程和分期

    梅毒螺旋体侵入人体后,经过2--4周的潜伏期,在侵入部位发生炎症反应,形成硬下疳,称为一期梅毒。出现硬下疳后,梅毒螺旋体由硬下疳附近的淋巴结进入血液扩散到全身。经过6-8周,几乎所有的组织及器官均受侵,称为二期梅毒。二期梅毒的症状可不经治疗而自然消失,又进入潜伏状态,称为潜伏梅毒。当机体抵抗力降低时,可再次出现症状,称为二期复发梅毒,可以复发数次。根据病期可将梅毒分为早期梅毒与晚期梅毒。早期梅毒:病期在2年以内,包括:(1)一期梅毒(硬下疳);(2)二期梅毒(全身皮疹);(3)早期潜伏梅毒。晚期梅毒:病期在2年以上,包括:(1)皮肤、黏膜、骨、眼等梅毒;(2)心血管梅毒;(3)神经梅毒;(4)内脏梅毒;(5)晚期潜伏梅毒。

    二、诊断

    对所有孕妇在怀孕后首次产科检查时作梅毒血清学筛查,最好在怀孕3个月内开始首次产科检查。对梅毒高发地区孕妇或梅毒高危孕妇,在妊娠末3个月及临产前再次筛查。一期梅毒可直接从病灶皮肤黏膜损害处取渗出物,暗视野显微镜下如见活动的梅毒螺旋体即可确诊。各期梅毒均可通过血清学和脑脊液检查诊断。妊娠合并梅毒以潜伏梅毒多见,强调血清学筛查口。

    点击下载***:《妊娠合并梅毒的诊断和处理专家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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