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的通知》,昨起二级以上医院必须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向患者或患方代表提供《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医生和患者如何看待这一措施?记者昨日在北京部分医院进行探访。
在**,一位刚住院的患者告诉记者,知道有这个规定,但“有些医生医德好、医术好,看完病想表示感谢会选择给‘红包’”.该院肝病中心主任贾继东说,确实有些患者发自内心尊重医生的医术、医德和人品,为表达感激而送“红包”,但更多患者有从众心理,认为“不送‘红包’不放心,怕得不到好的服务”.
采访中,一些医生表示,坚决拒绝红包,但签署拒绝“红包”协议对自己不够尊重。也有医生认为,此举至少是一种警示和提醒。
煤炭总医院院长王明晓告诉记者,今年3月,该院试行医患双方同签拒绝“红包”协议。实行近两个月后,医院对签署该协议的122名患者和家属、55名住院医生进行无记名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近六成被调查者认为签协议有必要;医生的认可程度约五成,有约20%的医生选择“不好说”.
在北京宣武医院,一位患者表示,医生不收“红包”,有时候心理反而不放心。在他看来,通过医患间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很难真正解决这一问题。对此,两位知名医学专家表示,当前存在一种普遍观念,即手术前病人不给“红包”医生就不好好做。“这种逻辑是偏见。没有医生希望自己的病人治疗出现问题,这跟给不给‘红包’半点关系都没有。因为,手术如果失败,就等于自砸招牌,谁也不愿意!”
受访的医患双方大都认为,不可能仅通过签一纸协议就能约束医患双方杜绝收送“红包”的行为。不过,在当前医患关系紧张的情况下,该项措施对端正医生社会形象、缓解医患矛盾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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