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论坛|病例

搜索

首页 医学论坛 专业文章 医学进展 签约作者 病例中心 快问诊所 爱医培训 医学考试 在线题库 医学会议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诊疗知识库 >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患者恢复期的治疗应注意哪些问题?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患者恢复期的治疗应注意哪些问题?

2018-04-03 14:52 阅读:1609 来源:危重病医学主治医生600问 作者:南*雪 责任编辑:南山雪
[导读]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S)患者有一半以上在患病后两周内病死,而存活患者的恢复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因此,对于存活的**S患者,恢复期治疗仍有不少问题需要强调和注意:①机械通气条件应逐步降低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S)患者有一半以上在患病后两周内病死,而存活患者的恢复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因此,对于存活的**S患者,恢复期治疗仍有不少问题需要强调和注意:①机械通气条件应逐步降低。一般来说,肺水肿在**S患病后7-10天逐步缓解,X线胸片显示的斑片状阴影往往是胶原纤维沉着、肺纤维化的征兆。**S患病1周以后,低氧血症部分缓解,机械通气条件有所下降,吸入氧浓度可降低到40%~50%,呼气末正压(PEEP)能降到0.49~0.78kPa。此时,肺损伤虽然明显改善,但远端小气道仍很不稳定,极易发生小气道塌陷和肺不张,因此,机械通气条件应逐步降低,原则上每12小时平均气道压力降低不宜超过0.196~0.294kPa。如临床医师快速降低呼吸机条件特别是PEEP水平,结果往往出现低氧血症恶化;②根据患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气管切开。**S患者往往需要接受10~14天的机械通气支持,**S恢复期的患者就常遇到是否需要气管切开这一问题。一般来说,**S患者机械通气超过7~10天,需判断和决定是否需要气管切开。根据临床情况,如估计患者机械通气将超过两周,则早期气管切开是有益的;③特别注意防止肺外器官功能衰竭或损害。感染等**S病因及**S期间获得性感染均可能导致肺外器官功能衰而**S患者的预后与肺外器官功能衰竭关系密切。因此,**S患者是否能够康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肺外器官功能的支持。

分享到:
  版权声明:

  本站所注明来源为"爱爱医"的文章,版权归作者与本站共同所有,非经授权不得转载。

  本站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

  联系zlzs@120.net,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意见反馈 关于我们 隐私保护 版权声明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2-2025 Iiyi.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