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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建立新型医患关系(2)

2010-12-03 20:56 阅读:2650 来源:爱爱医 作者:星* 责任编辑:星星
[导读] 当下的医患关系,如果你还按照老观念,肯定会吃亏。病人既然已经不再相信医生,如果你还大大咧咧不以为然结果可想而知。临时没人告你只能是你的幸运

我们学习写病历,老师教的时候说,这样写就完整保存、反映了疾病的发生发展变化治疗过程,体现了你的治疗经过和你总结归纳推理的临床辨证思维。但是,现在认真看我们病历的都是谁?鉴定专家、律师、法官,法医。他们拿着放大镜仔细审查,唯一目的是寻找告倒你的线索。
所以,你不好好琢磨,你肯定会吃亏。被自己写的东西告倒,这是当代医师最大的悲哀。
所以,我们定位当代新型医患关系,只能说合同关系。医患双方就是合同的甲乙双方,各有权利和义务。我们的权利是收费,义务是给对方健康。对方的权利是健康,义务是付费。(花钱买不来健康,这是医患关系紧张的根本原因)
所以,理想的状态是彻底取消现有病历,全部印成合同文本,从门诊检查、吃药到住院、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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