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奇弘做剖腹产产手术大出血,等血十三小时后死亡一案,12月2日上午10点50分,在石河子市人民**开庭审理,一直持续六个小时,直到下午4点才结束。
当天,奇弘的丈夫张俊山、医院的产科主任刘学纪、血站副站长及各自的代理律师按时到庭参加了庭审,此外还有奇弘的亲友及医院和血站的工作人员共20多人参与了旁听,由于旁听人员多,**不得不将此案改到**二楼一间***庭审理
奇弘的丈夫张俊山认为,妻子奇弘在医院做剖腹生产手术大出血,等血十三小时后死亡,医院和血站必须为妻子的死担责,他向**提出要求医院和血站共同赔偿妻子的治疗费、丧葬费、尸检费、精神损失费及女儿的抚养费等共计40多万元的诉讼请求。
庭审现场:
产前是否应验血
庭审中,此案的争论焦点为医院手术前是否应该做RH阴性血的检查并备血。
张俊山坚持说:按产前检查须知,医院在妻子围产期间就应该对妻子做RH阴性血的检验。
然而作为第一被告的医院方产科主任刘学纪反驳说:“产前检查须知中的项目是对孕产妇提出的建议,建议孕产妇去做RH阴性血、A、B、O型血的检验,但并不是国家必须要求检查的。”
刘学纪说,医院未对产妇奇弘作熊猫血检验,也是本着为患者考虑,减少患者家人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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