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更新“儿童生长标准”!这七大变化需要注意
2022-12-0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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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见文末
作者:医**漫
责任编辑:医路漫漫
[导读] 新标准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替代原有《5岁以下儿童生长状况判定》。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7岁以下儿童生长标准》,新标准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替代原有《5岁以下儿童生长状况判定》。《中国7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参照标准》同时废止。
经查阅资料,被代替的“WS/T 423-2013”为2013年发布的《5岁以下儿童生长状况判定》。《5岁以下儿童生长状况判定》是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首都儿科研究所、南京医科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儿童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四川大学、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共同起草的。据了解,新版标准除结构调整和格式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1、更改了范围(见第 1 章,2013 版的第 1 章);2、更改了术语和定义(见第 3 章,2013 版的第 3 章);3、增加了儿童生长水平的评价方法,增加了头围的评价(见 4.1、4.2);4、更改了儿童营养状况的评价方法(见 4.3,2013 版的第 4 章)6、更改了评价指标的标准差数值(见附录 B,2013 版的附录 A);7、增加了 0~3 岁儿童头围的百分位数值和标准差数值(表 A.11、表A.12、表B.11、表B.12)。根据国家卫健委官方发布,这一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健康司负责业务管理、法规司负责统筹管理。新标准起草单位包括:首都儿科研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上海儿童医学中心、南京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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