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急症是常见的心血管危急重症,快速有效的处理是改善患者预后的基本原则,但快速并不是越快越好,而是要有计划地降压,需要根据高血压急症的不同病因,选择合适的降压药物,采取适当的剂量。
哪些情况属于高血压急症
高血压急症是一组以急性血压升高,伴有靶器官损伤,或原有功能受损进行性加重为特征的一组临床综合征。
2019年欧洲心脏病学会(ESC)高血压指南定义高血压急症为:血压突然、快速升高及导致调节机制失常。有学者认为,与以往定义相比,用血压的突然、快速升高及所导致的自我调节机制失调定义高血压急症,比使用特定的血压阈值进行定义要更加准确。
此外,以下几种情况也属于高血压急症:
若收缩压≥220 mmHg和(或)舒张压≥140 mmHg,无论有无症状,都应视为高血压急症。
某些患者既往血压增高已造成相应靶器官损伤,未接受系统的降压/器官保护治疗,或降压治疗不充分,就诊时血压虽未显著升高,但检查明确提示已经并发急性肺水肿、主动脉夹层、心肌梗死或急性脑卒中者,也应被视为高血压急症。
高血压急症有哪些临床表现
高血压急症主要表现为短时间内血压急剧升高,同时出现明显头痛、头晕、眩晕、视物模糊与视力障碍、胸闷、心悸、呼吸困难等。此外还应注意不典型临床表现,如腹痛、恶心、厌食等胃肠道症状。
表1. 高血压急症临床表现
高血压急症的治疗
高血压急症的处理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不同靶器官的损害而采取针对性的处理措施。
高血压急症的早期降压原则:
初始阶段(1小时内)血压控制目标为平均动脉压降低幅度不超过治疗前水平的25%;
在随后的2~6小时将血压降至较安全的水平,一般为160/100 mmHg左右,但需要根据不同疾病的降压目标和降压速度进行后续的血压管理;
病情稳定后,24~48小时血压逐渐降至正常水平。
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不同临床情况下的高血压急症,都该怎么办?
急性冠脉综合征(ACS)
ACS患者应严格控制血压和心率,主要目的是降低心脏后负荷,减少心肌耗氧量,改善心肌缺血。
1.降压目标
应立即降压,血压控制在130/80 mmHg以下,但应维持舒张压>60 mm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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