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论坛|病例

搜索

首页 医学论坛 专业文章 医学进展 签约作者 病例中心 快问诊所 爱医培训 医学考试 在线题库 医学会议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解读 > 黑龙江要求落实卫计委**部通告精神

黑龙江要求落实卫计委**部通告精神

2012-05-02 09:30 阅读:812 来源:健康报 责任编辑:申琼鹤
[导读] 卫计委、**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后,黑龙江省卫生厅迅速向全省各地、市卫生行政部门及各相关医疗机构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迅速落实通告精神,着力解决医疗机构安保中存在的问题、堵塞漏洞,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的同时,注重对患者

    卫计委、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后,黑龙江省卫生厅迅速向全省各地、市卫生行政部门及各相关医疗机构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迅速落实通告精神,着力解决医疗机构安保中存在的问题、堵塞漏洞,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的同时,注重对患者的人文关怀,规范投诉管理,完善医患沟通渠道。

    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要针对内部薄弱环节加大安保力度。要加强与各级公安机关的联系沟通,建立情况通报、信息沟通和现场联系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以病人为中心,增强依法执业的理念,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将医德医风建设落到实处,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同时,有关部门和机构要做好医务人员的心理疏导和情绪引导,搞好卫生系统内部稳定工作。要引导群众理性对待可能发生的医患纠纷和医疗损害,加大卫生政策和健康知识宣传的力度,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相关阅读:卫计委、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


分享到:
  版权声明:

  本站所注明来源为"爱爱医"的文章,版权归作者与本站共同所有,非经授权不得转载。

  本站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

  联系zlzs@120.net,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意见反馈 关于我们 隐私保护 版权声明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2-2024 Iiyi.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