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T】肝病指南 - 医学资源下载
2013-08-01 05:00
阅读:522
来源:爱爱医
责任编辑:爱爱医资源网
[导读] 【PPT】肝病指南 - 医学资源下载 资源作者:youweichen 资源分类:医学 - 外科学 资源属性:PPT 资源售价:1 爱医币 资源大小:1.48M 关注入数:399 人次 评论人数:2 人
【PPT】肝病指南 - 医学资源下载
资源作者:
youweichen 资源分类:
医学 -
外科学 资源属性:
PPT 资源售价:1 爱医币
资源大小:1.48M
关注入数:399 人次
评论人数:2 人
下载人数:47人
上传日期:2012-11-27 22:03:57
【ppt】肝病指南
HBV DNA + + +
ALT >ULN - -
年龄 >40 >40 -
疾病进展证据 有
抗病毒 肝活检 肝活检
HBeAg持续阳性>40岁者预后差
慢性乙肝的治疗策略
治疗乙型肝炎药物
聚乙二醇干扰素-? 2b
目前抗病毒药物特点比较
抗病毒治疗推荐意见HBeAg阳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普通IFN-? 3~5 MU,每周3次或隔日1次,皮下注射,一般疗程为6个月 (I)。如有应答,为提高疗效亦可延长疗程至1年或更长 (II)。
可根据患者的应答和耐受情况适当调整剂量及疗程;如治疗6个月仍无应答,可改用或联合其他抗病毒药物。
聚乙二醇IFN-? 2a 180 ?g
聚乙二醇IFN-? 2b 1.0~1.5μg/kg
具体剂量和疗程可根据患者的应答及耐受性等因素进行调整。
抗病毒治疗推荐意见HBeAg阴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此类患者复发率高,疗程宜长 (I)。最好选用干扰素类或耐药发生率低的核苷 (酸) 类似物治疗。
普通IFN-?和聚乙二醇IFN-?2a,疗程至少1年 (I)。具体剂量和疗程可根据患者耐受性等因素进行调整。
IFN ? 治疗后取得HBeAg 血清转换对临床结局的影响
IFN抗病毒疗效的预测因素
(1) 治疗前ALT水平较高;
(2) HBV DNA< 2?108 拷贝/ml
(3) 女性;
(4) 病程短;
(5) 非母婴传播;
(6) 肝组织炎症坏死较重,纤维化程度轻;
(7) 对治疗的依从性好;
(8) 无HCV、HDV或HIV合并感染;
(9) HBV基因A型;
(10) 治疗12周或24周时,血清HBV DNA不能检。
(11) 在PegIFN? 2a 治疗过程中,定量检测HBsAg水平或
HBeAg水平对治疗应答有较好的预测价值。
干扰素治疗的禁忌证
拉米夫定
阿德福韦酯
恩替卡韦
替比夫定
抗病毒治疗推荐意见HBeAg阳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拉米夫定 100 mg,每日1次口服。
阿德福韦酯 10 mg,每日1次口服。
恩替卡韦 0.5 mg,每日1次口服。
替比夫定 600 mg,每日1次口服。
在达到HBV DNA低于检测下限、ALT复常、HBeAg 血清学转换后,再巩固至少1年(经过至少两次复查,每次间隔6个月)仍保持不变、且总疗程至少已达2年者,可考虑停药,但延长疗程可减少复发。
抗病毒治疗推荐意见HBeAg阴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拉米夫定、阿德福韦酯、恩替卡韦和替比夫定。
但疗程应更长:在达到HBV DNA低于检测下限、ALT正常后,至少在巩固1年半(经过至少3次复查,每次间隔6个月)仍保持不变、且总疗程至少已达到2年半者,可考虑停药(II)。
由于停药后复发率较高,可以延长疗程。
抗病毒治疗可延缓慢性乙型肝炎疾病进展
延长ETV治疗可改善组织学结果
巩固治疗时间长,停药后复发率低
延长LAM巩固治疗时间可减少复发
代偿期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
HBeAg阳性者的治疗指征为HBV DNA ≥104拷贝/mL,HBeAg阴性者为HBV DNA ≥103拷贝/mL,ALT正常或升高。
治疗目标是延缓或降少肝功能失代偿和HCC的发生。
因需要较长期治疗,最好选用耐药发生率低的核苷 (酸) 类似物治疗,其停药标准尚不明确。
干扰素因其有导致肝功能失代偿等并发症的可能,应十分慎重。如认为有必要,宜从小剂量开始,根据患者的耐受情况逐渐增加到预定的治疗剂量 (III)。
失代偿期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
对于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只要能检出HBV DNA,不论ALT或AST是否升高,建议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及时应用核苷(酸)类似物抗病毒治疗,以改善肝功能并延缓或减少肝移植的需求。
因需要长期治疗,应好选用耐药发生率低的核苷 (酸) 类似物治疗,不能随意停药,一旦发生耐药变异,应及时加用其他已批准的能治疗耐药变异的核苷 (酸) 类似物 。
干扰素治疗可导致肝衰竭,因此,对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属禁忌证 (Ⅱ)。
核苷(酸)类似物治疗的相关问题:预测疗效和优化治疗
患者的监测和随访
版权声明:
本站所注明来源为"爱爱医"的文章,版权归作者与本站共同所有,非经授权不得转载。
本站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
联系zlzs@120.net,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