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175-湖南省临床病理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 - 医学资源下载
2013-07-01 10:44
阅读:468
来源:爱爱医
责任编辑:爱爱医资源网
[导读] 【PDF】175-湖南省临床病理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 - 医学资源下载 资源作者:zhugekaoyu 资源分类:医学 - 儿科 资源属性:文档 资源售价:1 爱医币 资源大小:0.13M 关注入数:6
【PDF】175-湖南省临床病理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 - 医学资源下载
资源作者:
zhugekaoyu 资源分类:
医学 -
儿科 资源属性:
文档 资源售价:1 爱医币
资源大小:0.13M
关注入数:667 人次
评论人数:0 人
下载人数:5人
上传日期:2011-11-05 10:45:48
一、 病理科的设置及基本条件
(一) 病理科的设置
1.一级各类医院及二级中医、口腔、传染病、皮肤病、整形外科等医院原则上不要求设立
病理科。
2.三级各类医院及二级综合、中西医结合、肿瘤、儿童及妇产科专科医院具备条件者可设
立病理科。但病理检查例数少、条件不具备者,原则上不宜建立病理科。特殊情况需设立病理
科者,应经省病理质控中心论证考核,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能设立。
(二)病理科的基本条件
1、人员配置
病理科业务人员的素质是保证病理诊断质量的最基本因素,各级医院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
求,选派素质优良的人员从事病理工作。
(1)人员数量
1)工作量达1500 例/年的医院,原则上设专职医师及技术员各 1 名;或按医院实际床位数,
以每 100 张床位 2 名专业人员的比例设置。
2)医师与技术员的比例不得大于 1:1,分工必须明确。技术员与医师不得相互兼职,也不
得兼任非病理专业的工作,如内窥镜检查、外科等工作。三级以上医院因开展新技术及科研等
需要,总人数及医技人员的比例应相应提高。
3)三级医院病理科主任须由副主任
版权声明:
本站所注明来源为"爱爱医"的文章,版权归作者与本站共同所有,非经授权不得转载。
本站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
联系zlzs@120.net,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