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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扩大实名制预约诊疗试点 缓解三级医院看病难

2017-02-12 11:51 阅读:824 来源:央广网 责任编辑:谢嘉
[导读]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新的一年来到了,大家彼此之间的祝福都围绕着健康、平安。的确,健康是我们最大的心愿。但每个人都免不了会生病,生病就要去就医,而看病“挂号难”一直是北京大医院的通病,不少人也都有过彻夜排队的经历。为了缓解挂号难,方便患者就医,从2011年开始,北京市相继推出114电话预约和网上预约挂号平台,实行实名预约挂号。但是,据北京市卫生局网上预约挂号平台显示,像同仁、协和等知名医院的重点科室,三个月以内的号源全都约满。因此,一直以来,消费者的感受是,北京预约挂号平台存在漏洞,号贩子利用漏洞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新的一年来到了,大家彼此之间的祝福都围绕着健康、平安。的确,健康是我们最大的心愿。但每个人都免不了会生病,生病就要去就医,而看病“挂号难”一直是北京大医院的通病,不少人也都有过彻夜排队的经历。为了缓解挂号难,方便患者就医,从2011年开始,北京市相继推出114电话预约和网上预约挂号平台,实行实名预约挂号。但是,据北京市卫生局网上预约挂号平台显示,像同仁、协和等知名医院的重点科室,三个月以内的号源全都约满。因此,一直以来,消费者的感受是,北京预约挂号平台存在漏洞,号贩子利用漏洞进行倒号。

  根据媒体的报道,去年5、6月份,北京警方接连组织开展50余次打击整治号贩子专项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30余人,其中刑事拘留15人、行政拘留117人。

  关于这个话题,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中国青年报》经济部主任潘圆做出了分析点评。

  经济之声:大家有一个共同感受,就是只要在供求严重不平衡的区域,求严重大于供的时候就会出现黄牛。然而实名预约都已经开始了,为什么号贩子还这么多?

  李斌:“就我个人的就诊经历来看,通过网络平台挂号确实是比较困难的,但是通过114的方式挂号还是可以成功的,并不是很困难。但是你去医院实际取号的时候会发现有很多号贩子来回走动,在排队的时候他会问你需不需要专家号。其实我觉得卫计委和**部这个联合举措,对于消除那些用虚***明来进行注册、进行所谓的“实名制”预约挂号的这些黄牛是有打击效果的。当然,如果他用真的身份证,比如搜集了一群人的真实身份证,平台能够验证过关,注册了平台上的信息之后,他用这些真实的身份信息去挂号,挂完号之后利用一个‘卖’和‘买’的操作的时间差进行倒号是能够得以实现。这个你通过(实名制)这种方式是不能够杜绝的。我觉得这是一个体系治理的工程,整体来说违法成本是低的。

  同时,这种倒号行为利润空间是非常大的,要知道现在包括北京卫计委的领导都建议把倒号行为纳入刑法的打击范畴,因为像倒卖挂号凭证是关系到人的就诊权利的,是跟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的,社会危害性很大。但是,目前为止我们的刑法并没有规定倒卖挂号凭证的行为是犯罪,因此**局打击的时候只能进行治安处罚,最多拘留,罚款数额比较低。目前而言,正因为获利空间比较大而违法成本又比较低,形成了这样一个追求暴利的过程,这就是心理动机。但是从长远看,对于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的情况,如果要从根上来治,就要寄希望于医改的成功,比如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医师多点执业等等,使得医疗资源配置不平衡对医患供求关系的压力真正得到缓解。”

  潘圆:“现在在网络上售***份证信息的情况大量存在,正因为我们的信息大量泄露的状态,导致你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人家就拿着你的身份证信息挂号了。所以在实名制实行过程中,对这部分的身份证是没有办法来操作的。我们能做的,比如加大对网络上售***份证信息的行为加大处罚的力度,因为这些身份证能够公开叫卖就说明在现实的监管上是不够的。”

  经济之声:从这个处罚的情况来看,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区别大不大?或者说对这些号贩子采取什么样的处罚更为适当?

  李斌:“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意味着嫌疑人已经涉嫌犯罪了,**机关采取羁押的措施,是一种侦查手段。当然,对于行政拘留来说,它是具有处罚性质的。你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了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那就要按照法律规定对你进行限制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刑事拘留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能够正常进行,比如说你不能再潜逃了,不能再串供了,不能够毁灭伪***据了,我随时询问你,你都能保证在场吗。而行政拘留是我给你一个处罚措施,你对你的违法行为付出一个丧失人身自由的代价,但是最高是15天。我觉得对于这些人,他可能说这十几天就“衣食无忧”了,出来之后再去干,还能挣钱。当然,是不是要通过刑法进行打击,这也是有争议的,因为刑法是针对严重的犯罪行为。

  在罚款方面,当然这个方面问题在于我们的行政处罚是法定的,必须寄希望于《立法》的修改。当然,这种处罚要看获利多少,比如说一个是罚款,一个是没收违法所得,同时罚款不是一个定额,而是一个计算方式,最高达到违法所得的几倍。如果能达到这样的要求,那这些人恐怕就要考虑考虑了。所以我认为这样利用经济杠杆的方式可能更好。”

  潘圆:法律也要适度,不是说大家痛恨这件事,就要无限制的给它加刑罚。另外,我觉得像黄牛和票贩子,实际上**部门这种集中打击的效果不是特别理想。因为号贩子是常年存在的,这种运动式的打击,偶尔一年搞一次,完了以后蹲十几天、几天的拘留,以后他还可以再去做。实际上大家在医院里都看到过号贩子,普通的病人都看到过,如果有关部门和医院加大管理力度其实是很容易发觉的。如果大家配合起来,就可以让他在活动场所里头没有办法到处去兜售。而且这种事情都是团伙来做,一个人是做不了的。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如果要加大管理的力度,包括将治安处罚、**部门的介入常态化,我觉得用不了多久可能就会把这个势头打下来,因为违法成本太高,就不愿意再去做了,他可能就转去做其他的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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