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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3+2”临床医学***无效 不能参加医考

2014-06-04 12:59 阅读:6535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责任编辑:潘乐乐
[导读] 手中拿着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由郑州市卫生学校和河南中医学院共同开设的“3+2”临床医学专业(初中考生入学5年制大专)***,河南省卫生厅却不认可,导致部分学生面临***“失效”的尴尬。

    手中拿着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由郑州市卫生学校和河南中医学院共同开设的“3+2”临床医学专业(初中考生入学5年制大专)***,河南省卫生厅却不认可,导致部分学生面临***“失效”的尴尬。7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即将开考,部分学生将无法报考2014年国家助理医师***或医师***,无法从事医生职业。

    ***“失效”

    近日,记者接到樊浩然的电话,称他和80多名同学于2004年参加了河南省中招考试,被郑州市卫生学校与河南中医学院联合办学的临床医学专业录取,2007年完成郑州市卫生学校教学计划,经考试合格并轨进入河南中医学院专科阶段学习,2009年完成专科教学计划,同年7月取得河南中医学院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书,专业为临床医学。

    自2010年开始,樊浩然与同学报名参加国家助理医师或医师***考试,相继有同学考过。今年,樊浩然再次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并通过了资格审查。4月底,樊浩然接到河南省卫生厅医政处工作人员的电话,告知他今年不能参加考试,具体原因未说。此后,樊浩然了解得知,不能参考的原因是河南中医学院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河南省卫生厅不认可。

    5月30日,记者见到了樊浩然。记者在他的***书上看到:“2007年9月至2009年7月在河南中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二年制专科学习,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

    “我们都是通过正规的招考进入学校学习的,河南省卫生厅为何不认可教育部监制颁发的***书?我们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樊浩然气愤地对记者说。随后,记者不断接到其他学生及学生家长***反应相同的问题。

    不符合报考条件

    记者了解到,2004年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郑州市卫生学校与河南中医学院联合开设了临床医学专业。2004年、2005年,郑州市卫生学校临床医学专业共招收200余人就读。3年教学计划完成后,2007年、2008年共有167人考试合格,并轨进入河南中医学院进行专科阶段的学习。两届学生分别于2009年、2010年完成专科学习计划,获得河南中医学院颁发的临床医学专业专科***书。

    近日,记者联系上郑州市卫生学校招生就业办的原老师。原老师表示,该校正积极配合河南中医学院协调解决问题。河南中医学院教务处刘老师表示,临床医学专业当时是经过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后开设的,并不是学校私自开设的,目前学校正与河南省卫生厅、省教育厅进行沟通协调。

    河南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3月20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实施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其中规定,经省级以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举办的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河南中医学院是一所中医学院,没有开设临床医学这一西医专业的资质,当时办学设置临床医学专业只经过了河南省教育厅的审批,没有经过教育部和河南省卫生厅的审批同意。因此,樊浩然等毕业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往年可以报考,是因为没有***严格的学历审核规定,只是要求考生必须具有教育部承认的临床医学专科***即可。

    协调解决问题

    5月30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徐强胜教授向记者表示,樊浩然等学生通过合法途径、正规渠道,经考试合格后拿到了***,这期间不但花费了学费,更消耗了时间与精力,现在却不能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这其中不管两所学校、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卫生厅孰是孰非,但学生们是无辜的受害者,有关部门应尽快协调解决。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李汉生告诉记者,樊浩然等学生接受了5年的正规教育,取得了正规毕业***,现在却因为卫生主管部门新***的一个规定,导致***“失效”,失去了报考国家助理医师***或医师的资格,权益受到损害,卫生和教育部门应尽快拿出解决办法。

    5月30日,记者***河南中医学院教务处。一位姓牛的老师告诉记者,部分学生无法报名参加国家助理医师或医师资格考试,主要原因是卫生和教育部门的文件规定相冲突,现在学校正积极协调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卫生厅处理此事。针对事件的进展,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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