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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问题寻答] 求助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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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17-2-6 21: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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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边是广东的15年毕业16年考执业助理没考过,之后我换单位了,单位没帮我备案,我该怎样才能报考17年考试,跪求。
2# 沙发
发表于 2017-2-6 22:3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caobi2500 于 2017-2-6 22:34 编辑

参考去年梅州的审核要求

经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备案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本人信息页复印件)或2015年准考证复印件
    说明:1、确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备案的,应由试用单位书面陈述未予备案的原因,同时提交试用单位2015年10月-2016年2月期间为考生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缴纳社保单位应与试用单位一致。
          2、试用期间变更试用单位,且已在原试用单位报备案的(省内流动),除提交在原试用单位备案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本人信息页)外,还应提交现试用单位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期间连续3个月为考生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
          3、试用期间变更试用单位,且原试用单位为省外医疗机构的,应提交现试用单位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期间连续3个月为考生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
          4、未按《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3〕303号)要求办理备案手续,也不能提交试用单位缴纳社保凭证的人员,由各地级以上市考点负责核实考生的试用情况。经考点核实确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点统一填报《未备案但考点确认符合试用期规定考生花名册》。

详情请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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