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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胃炎报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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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8 22: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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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 胃炎报告方式

我们科室胃炎的报告方式有点分歧
例如"胃窦"粘膜重度慢性活动性浅表性胃炎。
存在几种观点
1 认为没有必要用“粘膜”    理由,大部分胃炎都是发生在胃粘膜,仅有很少累及粘膜肌层,或者肌层
2 认为没有必要用《浅表性胃炎》其中的《胃》字,认为前面已经提到胃窦了,已经是发生在胃的,重复,个人认为《慢性浅表性胃炎》是一个疾病名称,《胃》字不能省略???

[ 本帖最后由 pathology 于 2006-11-28 23:57 编辑 ]
2# 沙发
发表于 2006-11-28 23:45 | 只看该作者
一份完整的病理报告包括的内容有:取材部位+病理诊断+特染及免疫组化结果+其他检查结果(如基因重排、染色体检查)+给临床和病人的进一步建议+……

我们科室习惯为,打个比方:
(胃窦)胃粘膜显重度慢性炎,可见较多中性粒细胞浸润。
部位和诊断一定都分别描述,不省略,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对于一份有法律效力的医学报告而言是不严谨的。多数胃镜都是活检,取材表浅,因此报告中强调粘膜是应该的,如果见到肌层应该在报告中单独予以表述。当诊断依据足够时,诊断浅表性胃炎;不足时,仅做描述性诊断,让临床医生结合胃镜所见和实验室检查,决不打肿脸充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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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板凳
发表于 2006-11-29 19:18 | 只看该作者
谢谢
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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