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目的
为有效预防控制学生常见病的发生,保障学生身心健康,通过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掌握不同年龄段学生视力不良、肥胖等主要常见病情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为进一步采取针对性健康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二、监测范围和监测学校选择
原则上每省份按照社会经济发展不同水平选择3个地级市,每个地级市选择1个城区和1个县。要求每个地级市监测13所学校,其中城区8所学校(2所小学、2所初中、2所高中、1所职高、1所综合性大学),县5所学校(2所小学、2所初中、1所高中)。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增加监测城市、区县和学校数量。
三、监测内容和方法
(一)学校卫生工作基本情况调查。学校卫生工作基本情况,包括卫生、教育部门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和合作机制,辖区学校基本情况、学生主要健康问题和疾病防控情况等。中小学校开展学校卫生工作情况,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投入,医务室、保健室和校医配备,学生体检及健康管理工作、常见病及传染病防控、体育运动和食品营养管理以及健康教育等。
(二)学生健康监测。每所学校分别在3个年级(小学四至六年级,初中、高中和大学一至三年级)共抽取240名学生开展健康监测和问卷调查,每个年级至少80名学生,以整班为单位调查。
1.学生常见病监测:科学监测学生常见病和生长发育情况,掌握学生龋齿、肥胖、营养不良等常见病及青春期发育情况,评估学生群体健康及生长发育水平。
2.学生视力不良专项调查:针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高发的状况,调查中小学生校内用眼情况,包括教室灯光使用、课桌椅调试、眼保健操频次、课间休息习惯等;校外用眼情况,包括完成作业和课外补习的时长等;学生的读写姿势,近距离用眼习惯,看电视、玩电脑等视屏时间,户外活动时间以及学生视力不良的检出及矫正情况等。通过全面调查学生用眼环境和用眼习惯,为进一步提出有效干预措施提供依据。
3.健康影响因素监测: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常见病发病情况和健康影响因素特点,监测学生饮食和运动相关行为,学生因病缺课和休学情况,打架、溺水等伤害相关行为,吸烟、饮酒等物质滥用行为,网络成瘾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评估学生身心健康状况。
(三)学校环境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各区县在监测学校中选择小学、初中、高中各1所,对学校的饮水、食堂、厕所、宿舍等环境卫生状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环境卫生设施的配备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每所学校选择6间监测班级教室开展环境健康影响因素调查,对教室人均面积、课桌椅、黑板、采光、照明及噪声等方面开展现场测量,评估学校教室环境,对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内容提出整改建议。
四、数据报送和结果报告
(一)监测数据报送。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地级市监测数据的审核及汇总,于2018年11月30日前报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学校卫生中心。
(二)结果分析和报告。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完成结果分析,于2019年1月15日前将监测工作总结报告报我委疾控局,本省份监测技术报告报送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学校卫生中心。各地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协调,将相关结果通报教育部门,为开展学生健康干预提供依据。
五、组织保障
(一)职责分工。我委疾控局负责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工作的组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省份实施方案并实施,组织相关培训、分析、总结和报告工作。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学校卫生中心负责总体技术支撑,对各省份开展技术指导。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人负责监测工作。地市级和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组建监测工作组,做好现场调查和监测、数据录入、结果分析与上报等工作。
(二)质量控制。各地按照要求科学选择监测地区,设置监测学校,确定监测对象。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受国家级统一培训后,对地市、区县级全体监测人员进行培训并考核,加强督导指导。地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或依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学生常见病监测,加强现场质量控制,并选取5%的学生进行现场复核。有条件地区可采用电子问卷进行现场问卷填写。
(三)经费保障。各地要将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作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内容,统筹安排2018年中央财政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予以支持,协调落实工作经费,切实保证监测工作所需经费投入,确保监测任务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