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30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乡村基层医师注册全科执业范围有关事宜的通知》,对乡村基层医师注册全科执业范围作出新规。
通知主要内容有:
一、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注册执业的人员,经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再次注册的,依据其报考学历,分别可继续注册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全科医学专业,不需要再进行全科医师培训。注册其他专业的,依照现行规定执行。
二、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在岗乡村医生,经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注册的,依据其报考学历,分别可注册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全科医学专业,不需要再进行全科医师培训。在其他医疗机构注册的,依照现行规定执行。
两条规定分别填补了以往政策的两个空白。河南省自从2018年开始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迄今已有数万名考生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其中亦有部分考生已经或即将报考执业医师资格。
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能否继续注册全科医学专业,于情应可,于理却尚属于政策空白。本条规定允许考生可依据报考学历,分别考取临床或中医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后,加注相应的全科医学专业。
按照以往规定,农村乡村医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还需要脱产参加为期一年的全科培训才能加注全科医学专业,否则不能在村卫生室合法执业,部分医师难以兼顾生活和学习,放弃培训,进而影响了全科医师培训效果。今后相关医师可以直接注册全科医学专业,在不影响工作生活的前提下,全身心投入全科医师培训。
来 源 | 健康大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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