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一则27岁湖南产妇生产死亡后,医务人员“全体逃走”的消息经多家媒体传播后迅速引发社会关注。《湖南一产妇死在手术台 主治医生护士全体失踪》以此为标题的文章一经报导,舆论迅速一边倒向死者家属,将矛头指向当事医院。
【媒体报道】家属反应事件经过
被砸烂的手术室、冰冷的孕妇尸体、嚎啕大哭的家属、没有医务人员的手术室,8月11日,湘潭电视台公共都市频道播出《湘潭县一孕妇剖腹产死在手术台上》报道,播放了10日晚上在医院所拍摄的现场画面,画面显示已经死亡的产妇孤单一人躺在手术台上,周围没有医护人员照料。而此前手术室被反锁,患者家属多人强行推门得以进入。
一幕幕的景象,再配以博人眼球的标题,湖南产妇事件迅速在网上发酵成为跃居话题榜首的大事件。
事件经过网上发酵后,一部分人对事件的可信度和真实性表示怀疑:
记者@王志安:那位孕妇死亡的新闻竟然有视频,砸手术室门的时候,媒体记者就在现场了。我要是医生和护士也早就跑了,不跑等着被打死么?现在这种医患关系,只要死了人,甭管啥原因,打死个医生和护士都不奇怪吧。可在记者的报道中,这变成了玩失踪。
@烧伤超人阿宝:明明是患者死亡后家属聚集几十人围攻打砸医院,参与抢救的医务人员被迫逃离。到媒体这里成了“丈夫等待至无人回应后冲入手术室,发现妻子赤身***躺在手术台上”.好记者,好春秋笔法!
而后,随着更多事实的披露,舆论开始反转。
湘潭县卫生局回应事件疑点
对家属提出的疑惑,湘潭县卫生局副局长齐先强解释称:“孕产妇抢救需要遵循绿色通道的规定,提前通知相关部门。而且产妇死亡是比较严重的事情,医院先通过**与家属进行沟通而不是宣告死亡。虽然抢救的希望已经不大了,但是一直在尽力。”
他还说:“事后,医院业务院长专门组织家属在医务科的办公室,向患者家属通报患者死亡情况,也进行了沟通。抢救过程中(产妇)出现了3次心跳猝停,(晚上)9点钟出现了第三次,经过半个小时抢救没有恢复,9点40分通知家属。”
13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联系到死者哥哥张锋核实后确认,其家属见到死者本人也并非在最初的手术室,且有医院相关工作人员陪同。见到孕妇的遗体也是在医院5楼的一间房内,并非网络上流传的,遗体被反锁在手术室内不见医护人员。
针对医护人员“集体失踪”等质疑,湘潭县妇幼保健院业务副院长杨剑表示,“家属并没有当面向他提出要见死者遗体,考虑守在手术室外的家属人数多,情绪激动,还有踹门等行为,为了不影响手术室秩序,医院也没有主动安排家属在张某弥留之际见最后一面。死者家属破门而入时,确实没有医护人员守在死者遗体身边。当时,医护人员害怕被情绪激动的死者家属殴打,因而脱下了手术服,在旁边的值班室休息。”
【舆论动向转变】
凤凰网评论员唐驳虎:孕产凶险 媒体报道更应懂基本医学常识
在这个县级妇幼保健院,医生们在家属阻挠救治措施的情况下,用尽了一切抢救举措,还请来市里专家进行协商,从下午1点一直抢救到晚上9点,可谓是尽了全力,尽到了救死扶伤的医者天职。
如果已经确定患者死亡,医护人员撤离也是正常情况,没得说患者已经死了一堆医生护士要留下来围着守尸的。何况是家属情绪激动的情况下,都站在那里乖乖的等着挨打么?当然,家属遇到这种天崩地裂的悲剧,说什么做什么,甭管对不对,心情可以理解。但一些媒体这么报道,就是严重的不及格。
家属可以没有医学知识(当然事先有所了解的话最好),但受过高等教育的记者,在承担“社会公器”这一神圣身份的时候不应没有。事先不知道很正常,可以快速的简单学习一下,请教一下专家。
医患关系走到今天,虽然各方面都有很大关系,但一些媒体不负责任的报道也是其中推波助澜、无中生有的很重要一环。
【协商】家属要求赔偿120万
接下来两天的谈判,医患双方协商的重点是赔偿问题。湘潭县医疗**调解处理中心一名谈判人员也向南都记者证实,他从10日晚上8点左右接到通知开始参与调解,现在已经谈了三四天了。但是具体谈判内容他拒绝透露。
13日晚间,死者姐夫谭先生***南都记者称,11日晚在当地金叶宾馆的一次谈判中,院方一名副院长提出愿意“赔偿”53万元,但家属没有接受,死者公公当时提出的赔偿要求是120万元。昨日双方又进行了一次谈判,到下午6点,湘潭县一名副县长提出“赔偿”56万元,但家属仍不同意,家属的最新要求是98万元。
【最新进展】家属同意尸检 事件将通过司法渠道解决 力争1-2天解决
记者刚刚获知,湘潭死亡产妇家属已经同意通过司法手段调查事实真相,尸检将由湘潭市相关部门展开。
13日医院和家属双方又进行了一次谈判,到下午6点,湘潭县一名副县长提出“赔偿”56万元,但家属仍不同意,家属的最新要求是98万元。
14日中午13时许,湘潭县卫生局副局长齐先强称,双方对补偿数额仍未达成一致,“具体谈到多少钱已经没有意义。”他介绍,今天上午,家属方面已经同意通过司法渠道调查产妇死因,该程序今天已经启动,希望第三方的调查能还社会一个真相。(新京报)
齐先强表示,产妇死亡一事将通过司法程序依法依规处理,一般的此类事件司法程序,需在45个工作日走完常规程序,而此次可能缩短到1-2天。此次事件的最终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也将依据此次司法认定而定。(中国日报)
【名词解释】关于羊水栓塞
羊水栓塞是由于分娩时羊水进入到母体的血液循环中,羊水中有胎脂、上皮细胞等有形物质,即可以直接阻塞血管,又可以作为强凝物质,引起肺栓塞,严重的休克及血液不凝固的情况,使产妇发生不可控制的大出血,羊水栓塞可以发生在妊娠的早、中、晚各期,一旦发生羊水栓塞,即使积极地抢救,仍然死亡率十分高,产妇的死亡率可高达80%.死亡的时间快到可从数分钟至数小时,约1/3的患者在发病半小时内死亡,另1/3在发病1小时内死亡,多由于肺血管栓塞引起,其余1/3死于血液不凝或肾功能衰竭。